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及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湘大教发〔2017〕21号)第三章第七条、第八章第四十条,经学校研究,决定对伍沛晨、蒋涛、蒋兆国、曾超四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因学生联系困难,无法送交退学决定书,现予以公告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三十个工作日,视同送达。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731—58292470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学生信息如下:
伍沛晨,男,学号201705501433,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2017级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1班,退学决定书编号:20240029;
蒋涛,男,学号201705500716,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2017级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5班,退学决定书编号:20240030;
蒋兆国,男,学号201705500717,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2017级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5班,退学决定书编号:20240031;
曾超, 男,学号201705500824,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2017级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6班,退学决定书编号:20240032;
特此公告。
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
2024年10月28日